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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因丑杀人案发回重申 律师再申请精神鉴定

司法精神病学泰斗刘协和。摄影杨涛 司法精神病学泰斗刘协和。摄影杨涛

  华西都市报记者肖翔陆阳阳程渝

  辩护律师姚飞:

  曾世杰有家族精神病史,作案时精神异常,原司法鉴定不科学

  二审承办法官:

  曾世杰杀人的事实没有争议,但此案进入重审后,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完善

  昨日,曾世杰“因丑杀人案”发回重审的消息经华西都市报(微博)独家披露后,再次引起社会的关注。一审时,有关曾世杰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结果,已经成为争议的焦点。在终审裁定书上,关于发回重审的原因是:原判认定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。

  曾世杰的辩护律师姚飞已着手申请对曾世杰再做精神病司法鉴定,而这也可能直接影响重审的判决。

  双方家属:都很少露面

  曾世杰来自川西的一个小县城,父亲和哥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只出现过一次。2010年12月3日一审复审时,曾世杰的哥哥曾世才第一次出现在听众席中。当曾世杰被带走时,他跪在地上哭喊着弟弟的名字,说:“如果可以,我愿意拿我的命换他的命。”

  而第一次开庭审理和宣判时,曾世杰的家属都没有出现,只有零星的几个同学前来旁听。

  辩护律师姚飞几次希望联系上曾世杰的家人,却始终无果。在几次审理过程中,受害者一方的家属情绪都比较激动。这次发回重审的消息出来后,记者几经联系,仍没有联系到受害者的家属。

  辩护律师:意味着慎重

  收到省高院的终审裁定书后,作为曾世杰的辩护律师,姚飞立刻发布了微博,称:“感谢省高院对死刑案件的慎重。”

  但同时,他说自己也十分矛盾,一方面是曾世杰可能患有精神病,不该被判死刑,另一方面,他也十分理解被害人家属的心境。他说:“无论最终结果如何,这次发回重审,都代表着一种慎重。”

  在一审被判处死刑后,曾世杰曾写下上诉书。姚飞说,曾世杰一案在杀人事实上几乎没有争议,但在一审时的精神病鉴定结果曾引发争议。他认为,曾世杰有家族精神病史,作案时精神异常,原司法鉴定不科学,应该重做精神病司法鉴定。目前姚飞已经在着手,邀请司法精神病学方面专家作为专家证人,在重审开庭时出庭作证。

  省高院承办法官:发回重审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

  昨日,记者在四川省高院见到了曾世杰案二审的承办法官。针对案件发回重审的原因,他说,曾世杰上诉后,省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,经合议庭评议,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了决定。省高院认为,原判认定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依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89条第3项的规定,撤销了此案刑事部分的判决,发回成都中院重审。

  但此案重审是否与一审时的精神病鉴定有关、是否再做精神病鉴定,法官没有更多透露。他说:“目前曾世杰杀人的事实是没有争议的,但此案进入重审后,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完善。”

  专家观点

  司法精神病学泰斗刘协和:

  再做鉴定程序上可行

  曾世杰至今仍关押在看守所内,他的辩护律师姚飞已着手申请对其再做精神病司法鉴定。

  曾世杰杀人案从事发到发回重审,已过去了两年。面对这么长的一个时间,再做鉴定是

  否过了时效,是否能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呢?

  今年83岁的川大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教授,是中国司法精神病学的泰斗刘协和,目前因肺部不适正在住院。一直对曾世杰案保持关注的他说,“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,精神病司法鉴定还没有规定明确的时限。”他说,曾世杰是否判死刑的关键在于,鉴定他在案发时是否患有精神疾病。对于这个案件来说,再做精神病司法鉴定在程序上是行得通的。因为精神病司法鉴定是对于被告人在案发当时,精神状况是否存在障碍作出评判。因此对曾世杰再做鉴定,其主要依据也是他案发前后的情况,比如曾世杰的笔录口供、案发后同学、老师对曾世杰的精神描述,以及曾世杰的家族是否有精神病史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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